試制造樣品未進行油漆、保溫和包裝;對于 A 級鍋爐,不具有鍋筒、膜式壁或者蛇形管的生產(chǎn)設備的,不要求提供相應試制產(chǎn)品。
如果 1 臺試制造成品和 1 臺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藝,可以通過增加試制造樣品來達到對所有制造工藝的覆蓋。
鑄造類等非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鑄件組裝、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的制造過程。
焊工持證項目至少包括埋弧自動焊、氣體保護焊和焊條電弧焊等焊接方法, 焊工持證項目一般不少于 50 人項;配備 A 級鍋爐產(chǎn)品制造需要的專職檢驗人員不少于 5 人;
生產(chǎn)設備與工藝裝備
鍋筒、膜式壁、蛇形管及集箱制造設備,應當滿足本附件 B1.2.1.3 條的相應要求。鍋爐范圍內(nèi)管道制造設備,應當包括切割設備、彎管設備、坡口加工設備,氬弧
焊、埋弧自動焊、焊條電弧焊焊接設備,以及在線預熱等設備,滿足制造需要的熱處理爐(外委的不要求)。
其他鍋爐
只制造貫流鍋爐、有機熱載體鍋爐、盤管鍋爐或者鑄造鍋爐的制造單位,可申請專項制造許可,在制造許可證書上明確限定具體產(chǎn)品范圍。資源條件參照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條件,可以適當降低條件要求,但是應當具備特殊結構所需的工藝裝備(如盤管鍋爐的盤管機等)。
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條件的通用條件是所有壓力管道元件產(chǎn)品(包含無縫鋼管,閥門等)的前期條件,看完這個條件要求后,在結合各個產(chǎn)品的專項條件去準備取證條件.